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著作權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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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著作權聲明  
     
 

 一、本網站著作權聲明

 
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(以下稱本校)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,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(如法律、命令、公務員撰擬之講稿、新聞稿等--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)外,其他包括文字敘述、攝影、圖片、錄音、影像及其他資訊,均受著作權法保護。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,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,歡迎各界廣為利用。本校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情形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上述合理使用情形,說明如下:
  • 本校網站上所刊載以本校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本校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,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  • 本校網站上之資訊,可為個人或家庭非營利之目的而重製。​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本校網站上之資訊,引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​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。
  • 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;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,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,本校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未經許可,不得移除或變更。

二、連結至本校網站

 
一般而言,任何網站連結至本校網站,毋須經過本校同意,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本校名稱,若是連結會誤導使用者,本校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。
 

三、本校網站之相關連結

 
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,本校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,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,本校不負責任。
 

 

四、免責聲明

 
本校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,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,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,本校不擔保其正確性、即時性或完整性。
 
 

五、著作權侵權處理辦法

 
若您(著作權人、製版權人或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)認為本校網站的內容侵害您的權利或有違反著作權法等情事,本校將依下列程序處理:
 

(一)通知本校:

請您填寫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,以傳真或電子郵件(掃瞄成電子檔)至本校,恕不接受電子簽章。

(二)先行移除:

如「著作權侵害通知書」無須補正(詳參通知補正),依您所提供的資料,本校初步研判內容有侵權或違法之虞時,會先行從網站上移除內容,但會保留及封存移除時的相關資料(著作權法第90條之10)。

(三)轉知涉有侵權之使用者(以下簡稱使用者):

本校將您所提供的聯絡資料(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傳真)轉知使用者,請他(她)與您聯繫及溝通解決爭議(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2項)。

(四)3次侵權終止服務:

使用者若有3次涉及侵權情事,本校將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(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)。

(五)個人資料保護:

本校重視個人資料保護,處理著作權侵權過程中,除聯絡資料(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傳真)外,不會提供您其他足以識別他人之個人資料,如您欲取得該項資料,您須向刑事警察局報案或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,本校將依前開單位來函配合提供。

(六)聯絡窗口:


姓名: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資訊組
Email信箱:mis@csjhs.tp.edu.tw
電話:(02)27126701分機214

 

附件 (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
著作權侵害通知書(doc檔)